哈尔滨同记创业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是哈尔滨历史最久的百货商店之一,它历经坎坷,终于走上了光明之路。
(一)
企业的创始人是河北省乐亭县的武百祥,1907年以500元羌帖(沙俄在东北发行的货币)在付家甸(今道外区)南大街(今南头道街)开设一小杂货铺,并兼做帽子供本店销售。1913年营业发展,又在齐齐哈尔市、巴彦等地设立分店,哈尔滨同记为总号。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各帝国主义国家忙于“大战”,给了我国民族工商业的一个喘息的机会。哈尔滨水路交通便利,贯通欧亚大陆,得地利之事,成为北满的主要商埠。同记值此大好时机得以迅速发展,1915年,同记工厂搬迁新址(今哈尔滨针织厂址),1917年在江北购地三百垧办起了养猪场,1919年又趁市面金融混乱之机,在付家甸太古街开设了同记钱庄。本世纪二十年代之后,被称为“国际都市”的哈尔滨,成为各国商家的竞争之地。当时有日、俄、英、法、美、德等28个国家在哈尔滨开设了工厂、洋行、银行,哈尔滨的民资工商业面临危机。
在这种环境下,同记的资本家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于1920年初,组织商业考察团到天津、北京、南昌、上海及长江一带重镇,然后由上海东渡日本到大阪、东京、神户、名古屋等城市参观考察,之后,又派员随滨江县知事莫德惠组织的欧洲参观团到苏联、波兰、英国、德国、瑞士等国参观学习。吸取了欧美、日本等国家办店经验。回哈后,以巨款在付家甸北大街(今北头道街)购置有利于发展商业的街基,仅用五个月的时间便建成了一幢4层楼房,并在屋顶安装了3个7尺高的大字——大罗新。大罗新百货店装修了“洋门脸”,大玻璃橱窗,树立金子牌匾,室内设有电梯,陈列橱和电动“模特儿”。商品陈列仿照外国百货店布局,商品价格采用“明码标价”,并在哈市首先使用带有“大罗新”门面的套色包装纸。1921年10月10日哈尔滨第一个新型商店“大罗新”开业之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当时《东三省商报》曾发表消息说:“自大罗新首先革故鼎新,事事遵行新法……,业务得以日益昌盛”。
1922年同记商场遭到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又于1923年4月9日发生大火灾,厂房、机器、货物全部烧毁,企业经济窘迫,一蹶不振。在外债逼索,内部人心涣散的情况下,同记采取了给职、店员增薪,然后,把增薪部分全部动员加入企业储蓄(给相当利息)以内债还外债的措施,使同记度过了难关。
1925年世界经济复苏,哈市经济也开始繁荣,1927年同记在正阳四道街(今道外靖宇四道街)修建大型商场一处。到1928年同记进入了第一个黄金时代,形成了包括同记商场、大罗新环球货店、同记总号批发部、同记工厂、大罗香食品厂、天津鞋铺、同和新成衣店、巴彦县同记分店、齐齐哈尔同记分店等十几个经济部门,集产、供、销于一体商工并举的联营企业了。此时,同记的工人、店员共达2,000余人,资本金额达上海规银175万余两,年纯利达上海规银32万两。
1929年第二次世界经济危机接踵而来,哈尔滨经济发生了急剧变化,“日本银行乘机使金票一时上升”,日本金票与哈大洋兑换比率由1925年的1.3:1上升到1:1、1:2.6甚至1:4。因为同记的经济核算以银为本位,加之扩大营业的借贷,到1929年欠债总额达到上海规银160万两和70万元“金票”,致使同记总号不得不一面将同记工厂全部不动产交银行团作抵押,取得贷款,另一方面向滨江商会报告,拟将同记关闭破产还债。后经滨江市政筹备处出面调停,决定同记的债务一律缓期三年。这使同记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直到1932年冬方有转机。
1932年2月5月,日军占领哈尔滨,至1940年期间哈尔滨民族商业曾一度比较稳定,此间,同记商场营业状况不错,连年赢利,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详见下表。
同记与外商纯益额(率)比较表
单位:千元
年度 |
同记 |
秋林洋行 |
松浦洋行 |
登嘉和 |
丸商 |
纯益额 |
% |
纯益额 |
% |
纯益额 |
% |
纯益额 |
% |
纯益额 |
% |
1938 |
837 |
42.6 |
118 |
2.6 |
66 |
16.1 |
78 |
20.9 |
27 |
7.7 |
1939 |
1053 |
45.5 |
565 |
11.1 |
161 |
30.2 |
107 |
12.9 |
147 |
18.2 |
1940 |
1031 |
35.4 |
1093 |
19.2 |
67 |
13.6 |
103 |
8.2 |
177 |
18.1 |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记经济效益普遍高于外商,其中1938年纯益金额相当于当时哈尔滨4家最大外商利润总额的2.9倍。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日本侵略者和伪满政权陆续实行了棉花、毛皮、皮革、棉织品、粮食等物资的统治法,和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实行了全面的配给制,限制了工商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并向工商业者推出名目繁多的公债。
从1938年至1945年,同记商场认购各种债券2,541,303元(伪币)已超出了企业承受能力。特别是1941年“七·二五”价格停止令的公布加速了对民族工商业的残酷掠夺。同记的经营每况愈下。1942年同记工厂因卖混纺呢料触犯了“经济法”,三名经理以“经济犯”的罪名入狱,迫使工厂倒闭。1943年大罗新二、三层基本关闭。1944年同记商场歇业,只剩大罗新一楼以残存商品维持营业。至抗日战争胜利前夕,这个闻名中外的工商联营企业已经奄奄一息了。
(二)
1、恢复和发展
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胜利后,哈尔滨的工商业走出绝境。同记商场大股东武百祥、赵禅唐和经理徐信之等出面召集股东与在店的三十余名职、店员开会商讨恢复与发展同记商场的复兴计划。虽然当时政局未定,民心不安,加之企业资金、人员不足,给同记的恢复与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在经理徐信之的主持下清理了企业财产,维修了店容,准备重整旗鼓,重振事业。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不久,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府发布了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工商业者看到了新的发展前景。1948年1月27日,市人民政府又公布了《战时工商业保护和管理条例》,3月14日公布了《关于保护工商业问题》的布告,提出了对工商业者的财产和经营以保护和支持,对于某些经营有方,对国家有贡献的企业实行奖励等条款。党的这政策给同记商场以及哈尔滨所有的工商业者以极大的鼓舞。据《东北日报》1948年4月7日载:这期间仅私营工厂、商店达11,354家,工人店员32,336人。新增设的数百家工商业大户大多数为军需民用的生产。同记商场此时除扩大商场经营外还先后开设了猪毛厂(即猪鬃工厂)、同记刷子厂、同记铁工厂等9个工厂。同记商场的营业面积逐年扩大,到1948年一楼全部营业,从业人员增加到100人,日卖钱额1,200余万元(东北流通券)。全年卖钱额近76亿元,相当于1946年的38倍。到1950年从业人员增加到140人,年卖钱额达697亿元(东北流通券),赢利达40亿元。1946年至1950年商品销售额逐年增加。详见下表。
恢复与发展时期销售情况
单位:元
年份 |
商品销售额 |
备注 |
1946 |
220,628,201 |
东北流通券 |
1947 |
|
东北流通券 |
1948 |
7,598,376,046 |
东北流通券 |
1949 |
41,676,193,900 |
东北流通券 |
1950 |
69,742,760,000 |
东北流通券 |
2、劳资分红
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不久,道外民运工作队于1946年5月到同记商场开展工作。工作队与职、店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利用一切机会启发职、店员的阶级觉悟,使职、店员认识逐步提高,明确了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对建立工会有了迫切要求。同年6月,哈尔滨第一个店员工会——同记商场店员联合会正式成立。
为解决劳资矛盾,发展生产,中共哈尔滨市委和民主政府作出了在私营工厂、商店实行合理分红制度的决定。接着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通过的哈尔滨施政纲领中对实行分红制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劳资自愿原则下实行分红制度,以促进劳资合作,发展生产”。当时,民主政府决定在同记商场和“老巴夺”烟厂搞劳资分红试点。同记商场在民运工作队的帮助下,有工会发动职工经过5、6天的酝酿和热烈讨论,最后提出了劳资分红制度,并制订了具体实施办法,于1946年7月24日,全体职、店员及董事、经理会议上一致通过了分红制、店伙两利契约,决定:从红利中提出10%作为奖励金,10%作为营业活动准备金。剩余红利按东西双方各50%分配(《东北日报》1946年7月27日《民主政府帮助同记商场重订分红制度,店伙两利,店员待遇改善,营业益趋积极》)。
同记商场签订“劳资合作,合理分红”合同之后,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卖钱额成数倍乃至十余倍增长,1946年上半年卖钱额为12,858,382元(东北流通券),签订“分红合同”之后的下半年,则上升到207,769,819元。年终分红按“合同”规定,职员最高分40万元,最少分15万元,店员最多分14万元,最少分8万元(东北流通券)。当时《东北日报》以《工商企业发展的新动向》为题发表社论,给予分红制很高评价,指出:“老巴夺烟厂和同记商场在民主政府的帮助下,先后实行了劳资合作合理分红的新制度,确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无疑问,这在哈尔滨是一个空前的壮举……开辟了今后哈市工商企业发展的新方向”。在同记商场的影响下先后有利生洋行、洪兴昌、中国百货店、华康百货店等21家签订了分红合同。
对于分红制的积极作用当时东北局领导彭真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彭真同志在东北各省代表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劳资关系上,一方面是工人生活要改善,一方面要保护工商业的合理经营与有利可图。解放区很久就实行了劳资分红效果极好,聪明的资本家,不是把利润建立在劳工式的剥削上面,而是在提高工人的积极性,即建筑在改善工人生活,实行分红,劳资合作,发展生产方面。
实行分红制度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初搞分红制,缺乏经验,也出现了一些偏差。
一是店员分红比例过高,使资本家无利可图。同记规定:“东五西五”分红,资本家虽然又得到10%的营业准备金,但实际上不仅没赚到钱还有亏损。因为解放初期物资缺乏,物价猛涨,少数职、店员为了多分红,把商品涨价的这部分差额也当作红利分掉了,实际上是分了成本。正如《哈尔滨日报》(1986年5月6日)发表刘成栋《在哈尔滨工作的日子》一文中指出:“在同记商场一顶礼帽按进价成本只有一两元钱可一下子涨到一、二十元。有些人把涨价的那部分当作利润分掉了,这实际上时分了成本。照此分下去商店就只有关门了!”
二是对资本家及其代理人采取了农村斗争地主的方式,一些人提出了“农村分地,工人分红”、“斗争大肚皮”、“成家立业娶媳妇”等错误口号,结果影响了资方经营的积极性。同记商场副经理张序初请假回了北京,没敢再回来。
这些偏差,妨碍了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总方针的贯彻执行。中共哈尔滨市委与1947年10月召开了扩大会议,纠正了哈尔滨市人工人运动中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确定了新的工运方针。同记商场工会联系实际提出了是“吃鸡”还是“吃蛋”的问题,组织职、店员开展讨论。在此基础上修改了劳资合同,取消了分红制度。从1948年开始,实行年终“双薪制”。
3、支援解放战争
哈尔滨市解放刚刚三个月,彭真同志曾到同记商场视察。在视察中指出解放区人民应把支援解放战争做为一切工作的中心。为了支援解放战争,同记商场除扩大零售商场经营外,同记铁工厂为支援解放战争加工六○炮;同记牙刷厂每月生产5万支“白熊牌”牙刷,大部分供应军需。1947年1月,哈尔滨特别市临时参议会,向全市各界和80万市民发出“拥军运动”的号召。同记商场先后7次捐款。据资料记载:1946年8月捐款1万元(东北流通券),1947年12月捐款100万元,1948年2月捐款11.8万元。另捐赠军鞋千余双。同年6月,同记商场成立文艺宣传队走出商场,深入群众开展“拥军、劳军”的宣传。职、店员与资方代理人共同制定了以“拥军优属”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公约”,并对军烈属购货实行九五折优待。在1947年的“五一”大劳军中,同记商场的职、店员人人捐款。同年5月初,同记商场的孙成林、张耕仁等3名同志参加了解放四平市战地服务团。
(三)
哈尔滨解放初期,在国营商业体系尚未建立之前,作为民族资本商业的同记商场,对支援解放战争,扩大商品流通,促进工农业生产,供应人民生活需要积累建设资金,提供社会劳动就业,培训商业职工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为了支援国家经济建设,1950年同记商场认购公债16.5亿元(东北流通券)。1952年,佳木斯国营针织厂南迁哈尔滨,同记商场主动把同记工厂的厂房租让给国家,成立了松江针织厂(即哈尔滨针织厂现址)。同记工厂原有的工人与管理人也一同划归松江针织厂领导。在抗美援朝中,同记商场拿出可买1架战斗机的捐款。在满足市场供应方面,积极疏通全国各地的进货渠道。当市场某些商品供不应求时,同记商场则积极组织货源,投入市场。1952年春,市场白网鞋脱销,同记商场立即从上海组织到数千双,空运到哈,解决了市场急需。同记商场党团、工会组织健全,资本家的一切经营活动置于工会的监督之下,所以,经营守法。在1952年“五反”(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中被定为基本守法户。”1953年,党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发表之后,加快了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改造过程。首先国家队私营工业扩大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业务。同年9月,国家在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对外埠采购工作实行了统一管理,1954年实行了棉花统购统销。这样一来,使私营商业的进货品种与数量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所以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同记商场进货渠道转向市内国营批发商业。外埠进货逐步下降。1953年第一季度外埠进货额占商品总进货额的70%,第四季度下降到40%,到1954年第一季度下降到30%,由于进货渠道的减缩,导致销售额逐月下降,1954年第一季度与1953年同期相比下降36.6%。
1、合营议案的提出
哈尔滨解放后,同记从绝境中复苏,并得到了恢复与发展。1953年,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发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同记商场的资本家积极接受改造,与同年9月曾向市工商局提出公私合营的申请,表示愿走社会主义道路。1954年1月17日,同记商场召开第三次董事监察联席会议,以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议题,会上,董事长武百祥做了关于学习总路线、总任务的重大政治意义及其经济意义的报告,他说:哈尔滨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同记商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建国之后,党对我们采取了和平改造的政策,一步一步的教育引导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现在,我们应当认识到,资本主义的路,已经行不通了,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有光明前途。同时,还提出,在总路线灯塔照耀下同记商场有必要争取政府利用,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争取高级形式——公私合营的提案。全体董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武百祥董事长的报告,欢迎改造,争取利用。并于2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会上全体股东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这件提案是正确的,是适时的,并作出决议。
2、合营前的准备
同记商场的公私合营,经过了较长时期的准备工作:
一是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点估价,据史料记载,1954年5月,同记的财产总值为60.95亿元旧人民币(旧人民币与新人民币的比价为10000:1),其中固定资产39.11亿元,流动资产21.84亿元(包括有价证券9.44亿元),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分别上报,是私改领导小组和区委统战部。
二是采取了一系列紧缩开支的办法,首先改“吃大伙(吃柜上)”为吃食堂,接着资本家代理人经理刘实秋,副经理张润生、迟勋臣,主动降低工资(刘原工资为490分降到420分,张原工资465分降到395分,迟原工资440分降到370分)以表示公私合营的诚意,
三是,加强物价管理,执行国营牌价。增设一名物价员,以市百货公司物价为依据,对国营商店没有的商品,就按一定加价率作价。
四是,根据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市私改领导小组,于1955年3月初,召开由商业局工商局、银行、市工会联合会,中共西傅家区委员会,纱布公司,百货公司参加的联席会议。
具体研究对同记商场的改造与合营问题,并分工进行准备工作。从三月份实行 “经销代销”之后,在同记商场门前挂出了三个牌子,即“中国交电公司哈尔滨市公司电料代销店、中国五金公司哈尔滨市公司小五金代销店、中国百货公司哈尔滨市公司棉毛针织品纸张代销店”,使同记商场的经营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
实行经销代销之后,销售额虽有好转,但仍然处于亏损的局面,1955年1—5月,亏损30.12亿元(新人民币),原因是:国营职工工资的支付为货币工薪券和工薪实物券各发50%,而工薪实物券只能在国营商店使用,同记商场的销售额自然下降,为保障同记商场的正常经营,哈尔滨市百货公司,给同记商场增拨畅销商品,并在营业时间上给予让路,即晚开业早闭店,同记商场则由早8时到晚8时,延长两头营业时间,这是同记商场的经营有了起色,1955年10月份,盈利3559元,11月份盈利4379元。
同记商场的经营状况好转以后,为了帮助同记商场向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势过渡,市百货公司根据市私改领导小组的只是,先后制定了“公私合营工作方案”并草拟了与同记商场公私合营的协议书。
3、实行公私合营
1955年下半年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中的具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先后实行公私合营,同记商场与11月24日,又一次提出公私合营申请。市政府于25日同意了这一申请,接着,哈尔滨市百货公司与同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6日召开公私双方代表参加的协商会议。
会议围绕定息办法、企业名称、投资事项、人事安排等项进行充分讨论,很顺利地达成了协议。
随后,哈尔滨市百货公司派出公私合营工作组进驻同记商场,落实了公私合营的各项具体工作。市政府在11月28日正式批准了哈尔滨市百货公司与私营同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公私合营,11月30日签订了公私合营协议书。最后于12月1日召开大会,庆祝公私合营同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式成立。
(四)
同记商场合营后,原同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百祥继续担任公司合营企业董事长,并任市百货公司经理,公方代表王树林和原同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监查长赵禅唐任副董事长。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和合营时达成的协议,本着“量材使用”的原则,对私房人员都安排了行政职务。资方代理人原同记商场经理刘实秋,任公私合营同记商场经理;原资方代理人原同记商场副经理张润生任第二副经理;原第二副经理迟勋臣,因年老体弱安排为总务主任。此外,对在合营当时与同记商场合并的信源东、益东、信义和等网点的私方人员,都根据他们的特长,给与了妥善的安排。
同记商场合营后,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经理负责制。在经理的领导下设财会、计统、业务、人事、保卫、总务等6股。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制定了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使企业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力。
同记商场合营后,由于企业性质发生了变化,它的商品经营亦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成为哈市商业计划的组成部分。广大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以主人翁的姿态开展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改进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在商品经济上本着“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原则,把增加经营品种作为企业的中心工作。除不断扩大从市内国营批发商业进货外,还分别向天津、北京、上海、杭州、南京、汉口等地派出采购人员,重新恢复已经中断了的进货关系。1956年终,营业品种达6,000余种,天津的毛绒、毛毯、上海的钟表和男女皮鞋,杭州的丝织被面,特别是小商品,从姑娘用的玻璃丝发带到老太太用的刨花木应有尽有。仅香皂一类达90余种,杂品组经营的扣子达140余种,当时曾有“扣子小王”之称(上海由扣子大王)。随着经营品种的增加,客流量也随之增多,每天达3万余人次,成交万余次,日销售额2万元上下,1956年的购、销任务,分别超过计划的128.6%和124.7%。
合营后的第一年,同记商场的纸张组被评为黑龙江省和全国的先进集体。出席了全国先进集体、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
公私合营之后,同记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左”的冲击。“文化大革命”初期,同记商场被改名为“人民商店”。历经15年,于1981年又恢复了“同记商场”的老字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同记的老楼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改造,一座新型的商业大楼,于1984年5月10日正式开业。1987年又扩建营业室1,600平方米。新店营业面积比老店扩大了一倍半,经营1.2万余种商品,跃居全市三大百货商店之一,跻身于全国新兴商场之林。
新的同记商场,继承和发扬了老同记的经营特色,坚持“以客为本”的经营思想,和“以全招客”、“以新取胜”的经营方针。先后与23个省市700多家工厂、贸易单位建立了供货关系。
“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今天哈尔滨同记的全体职工,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正在阔步前进,一个繁荣昌盛的新同记沐浴着朝阳,展现在天鹅顶下的一颗光芒四射的珍珠之上。
打字、校对:徐温艳